看你怎么提,具体如下:

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七条 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应在该笔贷款正常还贷期内提出,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已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除外),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提取至该笔贷款结清当月账户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还本息总额,且在贷款结清后只能办理一次提取。

租房提取额度: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三)项,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提取申请人已连续缴存满3个月,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提取:

(一)月缴存额高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提取缴存当月规定比例及额度上限的住房公积金。

(二)月缴存额低于规定标准,可申请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三)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可按实际支付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申请提取。

规定标准指350元、规定比例指70%、额度上限指1800元。

符合本情形申请提取的,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金额不计入可提额度。

物业管理费提取额度:

(1)可申请提取申请之日前12个月规定标准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当月不予计算;

(2)每次分别计算可提取区间的最大可提取额度,当次物业提取业务完成后,下一提取区间重新清零计算最大可提取额;同一个缴存月份多次发生汇、补缴业务的以先入账的业务计算金额;

(3)符合缴存月份的按照不高于职工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的30%且不超过1500元的规则计算,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可分别申请。

另外9月份还下发了一份新的通知,具体如下:

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年10月19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作出以下调整:

一、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一)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二、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三、停止受理物业管理费提取。以上政策的执行以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日期为准。若10月19日前只是提交了资料,未向业务系统递交业务申请登记的,10月19日(含)起按新政执行。以下情形可按旧政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月19日前在业务系统提交审核的。

购买二手房:10月19日前在业务系统提交审核的。商转公先还后贷:以贷款申请录入业务系统的日期为准,即10月19日前录入系统的。商转公以贷冲贷:以贷款申请在业务系统首次提交审核的日期为准,即10月19日前提交审核的。

因此,若需执行旧政的,请职工本人或督促受理人员在通知发出后到新政执行前及时处理。本通知有效期三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管理需要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出调整。特此通知。

东莞公积金每次可以提取多少 扩展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提取流程:


1、需首您要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公积金中心会告知您提取公积金所需要填写的材料及办理的程序。


3、您也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与所在单位核实信息后并出具相关证明,并同时也向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也需填写相关事项和所需信息再加盖预留印鉴。


4、您向公积金中心提供填写正确的材料、单位证明和相关凭证,中心工作人员予以审核。


5、只要经公积金中心主管领导审查后,并作出同意提取的决定也你提交的单位证明上签了字,基本就算能拿到公积金了。


6、准予提取的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会出具取款支票的。


7、只需凭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可以了。

东莞公积金每次可以提取多少

猜你喜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

邮件:admin@lcrz.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