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什么总特征

一、联系的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2)联系的普遍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同其它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每一事物和现象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网上的环节,每一事物通过自身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实现的,中介是事物普遍联系的环节和媒介。

(3)联系的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因而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

应当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点,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普遍联系的观点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方法论基础。普遍联系的观点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观点"全面、协调发展"的哲学基础。协调发展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正是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的具体体现。

二、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

(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

(2)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3)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在运动变化中体现出来;变化可以是上升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运动,而发展则是前进性的变化。

(4)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转化成其他事物的历史。

坚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如实的把事物看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既要了解它的过去,又要分析它的现在,预测其未来。也就是防止用静止的观点去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什么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物质性和发展性。
因为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物质性,而物质是不断发展、改变的。
唯有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深入研究其物质基础和发展规律,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对于时代发展变化带来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唯有坚持物质性和发展性的辩证思维方式,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出路和路径。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是:矛盾是一个事物的所有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用普遍的联系还有用普遍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去看待历史。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是矛盾是一个事物的所有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其实指的就是在辩证法中指出了每一个事物的内部或者是在事务之间所存在的对立的辩证关系,简单来说矛盾的双方都是主体的本身,这种主体的矛盾时互相比较而存在的,它们的关系是相互竞争而共同发展的。谁也离不开任何一方,因为矛盾的双方都是互相依偎而发展的。毕竟世界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所有的东西都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每一种旧事物的灭亡就代表着在这个世界上有新的事物的产生。

总特征:用普遍的联系还有用普遍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去看待历史。世间万物都是有联系的,每一个

事物的自身都是按照规律而进行永恒的发展的。规律的事物本身所拥有的特质都是必然的,这也是每一种事物所发展的必然趋势,万物的发展都离不开规律。规律是具有客观性的和稳定性的,但是规律往往都是独立的,它从不会以来人的主要观点和意识来进行发展,也不会被人创造,只要拥有一定程度上的条件,它就可以发生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基本特征和三大基本规律是什么

一、基本特征

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二、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2、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1联系观

①什么是联系?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②联系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是一幅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

③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方法论)它要求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④联系的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方法论)它要求我们,要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2发展观

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

(1)新事物是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

(2)它在克服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吸取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并增添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

(3)社会领域内的新事物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因而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前途是光明的。

道路是曲折的

(1)新事物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个由小到大、由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过程。

(2)人们对新事物的认可也有一个过程(3)旧事物总是顽强抵抗和极力扼杀新事物,因而,新事物战胜旧事物必然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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