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乡是清代拉林一带“京旗屯垦”地区之一,从1742年(清乾隆七年)开始,在今兴隆屯建立了镶黄旗二屯,在红旗村建立了正红旗三屯,皆隶属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统辖。

1882年(清光绪八年)添设双城厅后,隶属拉林分防巡检。清末,隶属双城府第八区。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双城县第八区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爱富村和爱本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双城县双东区管辖。1947年1月,划归新设置的拉林县,隶属第三区。1956年3月,拉林县并人五常县,在撤区划乡中,分设兴隆、古城、梨树3个乡。1958年秋,合并为兴隆人民公社。1984年2月,改为兴隆乡。

黑龙江五常市兴隆乡古城村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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