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是联邦制国家,由22个邦、3个利伯维尔和2个直辖区组成。各邦把军事、外交、海关立法、银行立法、间接税、刑法等权力交给帝国政府,只保留教育、卫生和地方行政等权力,同时保留自己的君主政府和议会。帝国宪法规定普鲁士王国的国王就是德国的皇帝,集军政大权于一身,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任免帝国各级官吏。至此,结论非常明确,貌似君主立宪的德意志第二帝国,实际上仍然是一个封建帝国。笔者认为,仅仅是因为俾斯麦卓越的个人能力,而使得德意志第二帝国有一点儿像君主立宪国家。随着俾斯麦退出历史舞台,威廉二世就将德意志帝国彻底变回到了封建帝国,其灭亡的命运几乎是注定的。

  德意志帝国从建立的那一天起,就存在先天不足。笔者认为,政治制度上的腐朽没落是德意志帝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显而易见,德意志帝国的政治制度无法包容不同阶级的利益。封建专制使得德意志帝国制度成为事实上的容克地主的血统世袭制度,德意志帝国的统治阶级变得极端狭隘和极端弱智。他们疯狂地追逐经济增长和军力扩张,盲目鼓动所谓的爱国激情,将德意志第二帝国导入了灭亡的历史宿命

德意志第二帝国政治制度的意义 扩展

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政治制度是大陆政策。

因为德意志帝国建立初期无力实行海外扩张,俾斯麦采取了立足欧洲和保持大陆均势、巩固德国国际地位的方针?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实施结盟政策,拉拢俄国孤立和打击法国等,以实现德国称霸欧洲。

德意志第二帝国政治制度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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