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上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是什么

右上角就是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 “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 “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 “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必须设立的公司组织机构是

C股东会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 ;

4.董事会决议 ;

5.监事会决议 ;

6.章程 ;

7.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8.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

9.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10.验资报告 ;

11.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2.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第3条明确表示了股东会必须在最先被成立,希望能够帮助你!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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