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三种条件之一即可申请续签:

一、同时符合在深圳经济特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

1.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2.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已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三、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目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在特区办理了居住登记。

深圳居住证续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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