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与管辖的问题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在国际私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根据国际公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对其国民及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发生的行为都拥有管辖权。为了保障国际民商事秩序正常运作,以及维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各国立法中都有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规定,这也会产生管辖权的冲突,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合理地解决管辖权冲突问题是国际私法中的重要问题。其次,管辖权问题是国际民事诉讼中面临着的首要问题,不解决案件应到哪一国法院审理的问题,其他一切问题都无从谈起。最后,案件由哪一国法院审理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很大。由于各国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都各不相同,在不同的国家进行诉讼要适用不同的程序规则,以及根据不同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可能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实体法,从而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国家进行诉讼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国际商法真实案例

国际商法案例及解析案例一

198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

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G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

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

“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

[问题](1)如果A商号对我国的这家公司提起诉讼,有无正当理由?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1)A商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我国的公司违约在先,A商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救济。

(2)双方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识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说来,订立合同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即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内容必须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对方一旦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

因此,一项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应清楚表明愿意按要约所列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并表明一旦对方接受,要约人就愿受其约束。

2.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凡不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建议,仅视为要约邀请。

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所谓十分确定,即所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数量或价格,或者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

承诺即受要约人作出声明或以其他行为对要约表示同意。

构成一项承诺也必须具备一定条件:

4.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以声明或其他行为作出。

5.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而不能有所添加、限制或更改,但如果所作限制、添加或更改并未实质上变更要约的内容,要约人又末在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反对,则该项承诺仍然可以视为有效。

6.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送达要约人,如果要约人末规定时间,则必须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送达,对于口头发出的要约,必须立即作出承诺。

承诺一旦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效力,合同即告成立。

本案中,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8月30.日,荷兰A商号的承诺于8月26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合同应于8月26日成立。

我方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违约

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原则有哪些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私法上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自由选择支配合同的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一项古老的原则,其本身具有确定性、一致性、可预见性及易于解决争议的显著优点,其在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中得到肯定,其已成为目前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首要的原则。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就某一合同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律不具体规定应适用的准据法,而是由法院在与合同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在本质上与该合同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选用这一法律最合理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意思自治原则的补充,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其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给予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客观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自体法原则

  合同自体法原则是当事人明示所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明示选择时,根据合同的条款、性质和案件的情况推断当事人会意图适用什么法律,如果当事人意图不明确,不能通过情况推断的,合同受与其有最密切、最真实联系的法律支配。 从某种意义上讲,合同自体法原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结合,它即肯定意思自治原则的优先地位,又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补充。

  (四)强制性规则必须适用原则

  强制性规则,也称为“直接适用的法律”,是指那些具有强制力的,可以撇开冲突规范援引而直接适用的法律规范。该原则在合同领域的反映尤为突出,它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相反,具有直接适用的效力,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选择和减损,而是必须予以适用。

国际私法法定继承的范围是什么

国际私法法定继承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

国际私法与国内公法的关系

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都属国际法范围内的事情,国际私法包行为主体为个人在的各种行为规范,而国际公法主要规定行为主体为国家之间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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