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规顺利施行,作出以下具体安排:一、新规第10.3.1条新增的第四项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第10.5.2条新增的第四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2020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二、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第9.4条新增的第四项、第六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除前述规定外,新规其他实施安排仍按照本所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00号)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

创业板新股上市交易规则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股票,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注册制盘中交易规则

注册制创业板盘中交易规则:

1、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为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从上市的第6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增加连续竞价期间的“价格笼子”;

4、优化了盘中的临时停牌机制,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的上限等等规则。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交易新规

一、投资者门槛:不低于10万元

据《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规定,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不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

二、上市规则:亏损企业也可上市

一般企业要求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 10亿元,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3、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1、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不低于 5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三、交易规则:涨跌幅扩大至20%

创业板新的交易规则有如下变化:

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存量公司日涨跌幅同步扩至20%;

2、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

4、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5、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设置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

6、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

7、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8、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为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

四、退市规则:市值低于5亿退市

交易类强制退市: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二百万股;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五亿元;

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四百人。

五、新增ST规则:亏损一年可能就带帽

有关财务类,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或追溯重述后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2、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前三天交易规则

创业板新股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

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的同时,创业板的交易规则也产生较大的变化。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还增加了临时停牌机制。

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至20%,与上交所科创板看齐。创业板已经上市的股票、基金等,竞价交易实行2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新的交易制度还增加临时停牌机制,在无涨跌幅限制下,较开盘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和60%的,各停牌10分钟。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之后,部分股票名称中可能会出现字母标志,比如“N”“C”“U”等,其中N代表股票上市首日,C代表股票上市后次日至第五日,U表示该公司尚未盈利。此外,这次改革还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增加了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等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新股上市头5个交易日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这会使得新股的上市的价格会一步到位,在第一个交易日可能就会形成一个相对均衡的价格。如果网下定价偏高,新股上市首日就可能出现破发,打新的投资者就有可能被套住。因此在注册制之下,创业板的打新和炒新将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行为,不再是稳赚不赔。

按照新的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如果是新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须在开通前的20个交易日内,日均账户资产超过10万元,且具备两年以上投资经验。参与打新的投资者,还要持有深交所股票,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的老投资者,只须重签新版《投资风险揭示书》即可。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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