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介绍

简介: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太原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前身为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于1985年。

太原市养老保险中心

太原市社会保险去哪交

在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 经市政府同意,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社保卡)等机构已从太原市社会保障大厦(建设南路22号)整体迁入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万柏林区南屯南街1号)。

需要办理社保卡、报销医疗保险、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请到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三楼。

太原市养老保险中心

太原市有哪些康养中心

太原市太航馨悦养护院

小店区亲贤北街28号

110

胡彬

7053955

2

太原市比家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小店区汾东南路孙家寨村渠东1括2号

200

杨玉龙

13068082795

3

太原坤泽乐享之家颐养服务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马练营300号

526

郝鹏飞

19935569405

4

山西泰禾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小店区北格镇流涧村龙王堂1号

100

孙嵘

13803459763

5

杏花岭福乐居敬老院

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丈子头村村东

168

陈铁柱

13834247826

6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岳老年公寓

杏花岭区小枣沟村枣园小区D区3-4

45

张鸣凤

13643456347

7

太原市杏花岭区敬老院

杏花岭区耐火西巷8号

48

宋志丕

15935143841

8

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老年公寓

杏花岭区享堂新村88号

242

邢润柱

3431777

9

太原市杏花岭区淖马幸福养老院

杏花岭区淖马村天主教堂院内

88

孟宁友

15110401570

10

太原市德兰老年养护院

杏花岭区府西街217号

84

王诗琪

8879999

18003409000

11

太原市比家美养老院

杏花岭区凯旋街长江村口

150

杨喜凤

15034084182

12

太原安定养老院

杏花岭区五龙口街109号

30

韩晋惠

13934641658

13

尖草坪区人和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尖草坪区大同路356号

400

管曙光

13835187000

14

太原市长青藤老年养护院

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95号

100

张丽红

13834235538

15

太原市万柏林天瑞康养老院

万柏林区虎峪河南街16号院

100

贾效敏

18636687093

16 太原市康乐年华养老院 万柏林区虎峪河南街16号 320 齐兴杰 5612282

13903435879

17

山西夕阳景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万柏林区神堂沟村神泉街39号院

110

张业明

15525003303

18

壹家亲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万柏林区神堂沟神泉街6号

25

郭敬

15034045229

19

太原市颐康养老院

万柏林区官地街36号

100

张天生

13834045924

20

太原市源缘圆老年公寓

晋源区晋祠山西省干部疗养院九号楼

97

李文红

13994295858

21

太原市晋源区雅松老年公寓

晋源区姚村镇洞儿沟村南大街1巷1号

105

刘晓静

17692256819

22

太原市星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晋源区晋祠镇王郭村村东

300

白扬

13643608222

23

太原市云华爱心庄园敬老院

清徐县孟封镇孟封村爱心路1号

180

董云华

13007028822

24

清徐陈庄老年公寓

清徐县清源镇陈庄村庙西街18号

120

王和民

5206262

25

山西金拐杖彬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清徐县三国城北

76

王洁

13466836259

太原市养老保险中心

太原什么时候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太原2021年4月份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太原市养老保险中心

太原市六十五养老保险条例

个人缴费标准分五档


《意见》明确,已参加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缴费资助构成。其中,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按年缴费,缴费标准设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个档次。


政府对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资金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为:


缴200元补贴70元;


缴500元补贴120元;


缴1000元补贴200元;


缴2000元补贴360元;


缴5000元补贴600元。


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当年不缴费的,政府不予补贴。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另外,山西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对年满50周岁、不足65周岁、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给予补助,具体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自行研究确定。

太原市养老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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