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


居住证是针对流动人口在当地生活、就业、工作的证明,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后,需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三张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2、暂住在所在城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暂住在单位内部的,由单位出具留住证明。


3、居(村)外管站或居(村)委会出具的暂住情况证明材料。


4、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南京流动人口证明办理流程 南京人口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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