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伤残抚恤标准

答:2017年伤残抚恤标准:最高标准为一级因战伤残,抚恤金标准定为66230元每年;最低标准为十级因公伤残,抚恤标准为6300元每年;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中,最高为一级因战伤残,补助金为每月2539元,最低为十级因公伤残,补助标准为686元每月。

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

河北省对,两参人员有什么政策2017年有什么事政策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规定: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扩展资料: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的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民政办;乡(镇)民政办向档案管理部门调阅当事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表、个人有关资料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优抚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2、材料审查。县民政局优抚股依据军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享受生活补助条件的,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所在乡镇民政办,并说明理由。

3、公示。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

4、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的,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报怀化市民政局优抚科审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17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

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3180元的困难群众均可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分类施保。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共分五类:

一、A类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按100%享受,并上浮30%,即265+80=345元。二、A类人员中的未成年人,重点优抚对象按80%享受,并上浮30%。即212+80=292元。三、A类人员中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70%享受,并上浮30%,即185.5+79.5=265元。四、B类人员中(三级以下残疾人、就读在中专院校的子女、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中带子女生活的父(母)按70%享受,并上浮20%,即240元。五、C类人员按70%享受,即185元。资金主要是上级资金和区本级资金组成。

2017年优抚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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