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分为点号、标号、符号三大类。点号表示口语中不同长短的停顿,标号表示书面语言里词语的性质或作用。

点号:句号( 。)、问号( ?)、感叹号( !)、逗号( ,)顿号(、)、分号(;)和冒号(:)。

标号:引号(“ ” ‘ ’)、括号〔( ) [ ] { } 〕、破折号( ── )、省略号(······)、着重号( .)、书名号(《 》〈 〉)、间隔号(·)、连接号( — )和专名号( ____ )。

符号:注释号( * )、隐讳号(×)、虚缺号(□)、斜线号( / )、标识号、代替(~)、连珠号(……)、箭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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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号(,),分号(;),句号(。),问号(?),书名号(《》〈〉),括号(()),破折号(—),冒号(:),引号(“”‘’),省略号(……),顿号(、),感叹号(!),分节号(’),域名号(@),百分比号(%),着重号(.),间隔号(·),分隔号(/),方头括号(【】),大括号({}),隔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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