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简称特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的建立构成了我国单一制的一大特色,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我国具体情况下的创造性运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有助于维持香港与澳门的繁荣和稳定。

香港是一座高度繁荣的国际大都市,全境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等3大区域组成,管辖陆地总面积1104.32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末,总人口约726.4万人,人口密度居全世界第三。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香港曾为英国殖民地。二战以后,香港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不仅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更成为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扩展资料

香港港特别行政的意思是实行民主政治体制。香港特别行政区最主要的机构是:行政长官、政府、立法会和终审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既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又是特区政府的首长,此两重身份使他具有广泛的职权。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国两制的意思,总的属于中央,属于中国,但有的制度要在中央领导下制定适合香港自己的制度。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什么意思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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