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行动包括

今年,将坚定不移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

实施“蓝天行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的排放监控和污染治理,提高科技治污能力。加强能源结构调整,搞好农村散煤治理和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绿色能源产业。

实施“碧水行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措施,推进河流污染防治和地表水、地下水统筹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强水源地保护,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实施“净土行动”,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抓好危废固废治理。健全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推动生态治理工作长效化,让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环境更美丽。

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

三散污染六项治理是什么

“三散”,指“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等三大污染源。

六项治理

1、“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

对辖区范围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或土地、环保、质监、工商、安全等手续不全且治理无望的有色金属加工、橡胶生产、陶瓷烧制、铸造、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家具制造等“散乱污”企业和露天物料堆场予以全面关停取缔。

2、禁煤区“双清零”和清洁取暖改造专项行动。

全面推进禁煤区“双清零”工作。由各镇(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排查收缴队伍,针对生态环境部督察行动中暴露出的小锅炉和燃煤堆隐蔽性强、淘汰取缔工作不彻底等问题。

深入辖区内未触及的盲区、死角,切实加大燃煤和燃煤设施的排查收缴工作力度,对新排查出的小锅炉将立即拆除,做到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确保无复产复工。

3、餐饮油烟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实现餐饮油烟“零直排”,国控点周边100米内63家餐饮油烟污染企业全部转型,500米内312家餐饮企业7月底前全面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

各镇(办)对辖区内所有餐饮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建立台帐,明确责任人,定期、不定期抽查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装置的使用情况,杜绝油烟直排和不正常使用净化设备的现象。

4、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杜绝VOCs直排、偷排和不按规定使用废气收集治理设备的行为,杜绝各类露天喷漆和露天加工等行为。

各责任单位按照所负责领域开展工业企业、汽车维修、包装印刷、加油站(油气回收)及其它相关行业VOCs排查治理行动,按照VOCs企业清单,要求相关企业全面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备,未完成治理工作的一律停产整治。

5、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全区各类施工工地要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无突出扬尘污染问题。各责任单位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对辖区范围内各处工地要每日巡查并拍照留痕。

建立工作台帐。严厉查处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和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施工工地,对不达标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治。

6、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执法专项行动。

在全区范围内营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的有利氛围,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违法排污单位和个人形成有效震慑。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环保专项行动小组,加强部门间联系协调。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体系和高效联动、严惩重处的执法协同体系,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暴力抗拒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大污染防治法

一、明确噪声污染内涵,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二、完善噪声标准体系,科学精准依法治污

三、强化噪声源头防控,筑牢污染第一防线

四、加强噪声政府责任,明确目标考核评价

五、分类防控噪声污染,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六、聚焦噪声扰民难点,保障安宁和谐环境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〇四号主席令,将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越来越成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修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和谐环境需要的务实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现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老《噪声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20多年来,仅在2018年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正,即对第14条关于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款作出修正。

污染防治三大保卫战

猜你喜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

邮件:admin@lcrz.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