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包括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父母已去世的,应予注明;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等,此栏填写内容应与函调情况一致。

(注:“关系”一栏应填写“祖孙”、“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兄弟”、“兄妹”、“姐弟”、“姐妹”、“伯侄”、“叔侄”、“姑侄”“舅甥”“姨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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