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在于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旨在促进人们对残疾问题的理解和动员人们支持维护残疾人的尊严、权利和幸福。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1、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2、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3、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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