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有多少个总队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机构简介

职责职能

目录

1摘要

2基本信息

3机构简介

4职责职能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为海南省公安厅直属副厅级机构。

基本信息

中文名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机构简介

海南省陆地面积3.5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40万人。陆地交通以公路为主,道路通车总里程达2.09万公里,公路网密度为每百平方公里61.5公里。全省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主动脉,“三纵四横”的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为干线,四通八达的县乡道公路为支线,辐射全岛的公路网络格局。公路网连接全省18个市、县和一个开发区(洋浦)、318个乡镇。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为省直接管理市县的二级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全省现有交警人数1212人(占全省人口的万分之一点五三), 4个交警支队,17个市县交警大队。截至2009年4月,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274147辆。(其中汽车287909辆,摩托车933921辆)。全省机动车驾驶人为1080542人。

职责职能

一、主要职责

拟定本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组织、领导、监督和实施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实施机动车辆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管理等工作;指导市县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对上诉交通事故案件依法复议。

二、内设机构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内设政治处、综合处、交通管理处、车辆管理处、琼北车辆管理所、琼南车辆管理所6个正处级机构。

(一)政治处

负责全省交警系统队伍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全省交警系统教育训练和培训工作;负责总队的人事管理、工资抚恤、警衔及全省交警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总队的党务、群团及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省交警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协助查处交警队伍违规案件。

政治处下设人事训练科和警务督察科2个科级机构。

(二)综合处

负责全省交警系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政策、工作部署的检查、监督及信访事项督办;收集掌握全省交警系统工作信息;负责总队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及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对全省交警系统的财政执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总队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省公安交通系统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道路交通管理系统、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建设、规划工作。

综合处下设文秘科、科技科、装备财务科3个科级机构。

(三)交通管理处

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管理工作,拟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负责全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重要警卫、大型活动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交通安全保卫和交通处置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特种车辆及其标志的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的检查、监督、指导、管理工作,分析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研究预防对策,依法对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负责全省交警系统的法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新闻报导工作。

交通管理处下交通事故处理科、交通秩序管理科、高速公路管理科、交通法制宣传科4个科级机构。

(四)车辆管理处

负责对全省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拟定全省车辆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机动车查验员的考试考核、发证以及对全省车管岗位民警核发上岗证;负责全省车辆管理方面的印章、表格、证件、号牌的监制工作;依法对机动车检测机构和驾驶员培训单位进行监督。

车辆管理处下设驾驶员管理科和车辆管理科2个科级机构。

(五)琼北车辆管理所

负责辖区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进行登记、核发牌证;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核、发证、审验及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市县交警部门的车管工作、机动车检测工作和驾驶员培训单位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六)琼南车辆管理所

负责辖区内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进行登记、核发牌证;依法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考核、发证、审验及办理相关业务;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市县交警部门的车管工作、机动车检测工作和驾驶员培训单位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免责声明

头条百科的词条系由网友创建、编辑和维护,如您发现头条百科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您前往词条编辑页共同参与该词条内容的编辑和修正;如您发现词条内容涉嫌侵权,请通过 service@baike.com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

未经许可,禁止商业网站等复制、抓取头条百科内容;合理使用者,请注明来源于www.baike.com。

意见反馈

©2020 baike.com

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

海南交通违章如何处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海南省交警总队决定,自10月10日起试行交通违法网上自助处理。 据介绍,目前网上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包括:本省籍车辆和外省籍车辆发生在我省道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且不记分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本省籍车辆发生在外省道路、依法应处200元(含)以下罚款且不记分的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且已接受处理而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直接通过本系统按提示缴纳罚款。

需要办理网上自助处理业务的,需要登录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网站。在“信息查询”栏点击交通违法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如果有符合自助处理条件的交通违法记录,点击“自助处理”按钮进入处理环节,首次处理需要注册,注册程序按流程提示即可。 海南交警特别提示:

1、每天22时至24时为系统数据交换时间,停止受理;

2、通过网上自助处理系统处理时,当确定交通违法并接受处理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缴纳罚款,否则会产生滞纳金。

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

海南省公安厅督察总队邮箱

电话方式:0898-68836714

2.电子邮件:hnlhjczd@163.com

3.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总队(邮编:570311)

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

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具体地址是什么

美兰区文明东路49号,市内乘3、5、16路车到医院门口下车即到。

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

猜你喜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

邮件:admin@lcrz.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