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咬人事件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暂时还没有下达判决结果。延展阅读:2014年8月28日下午1点半左右,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孟加拉虎园区,有游客自驾游时,看到两只孟加拉虎分别趴在一男子头上和腿边。8月29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相关负责人证实,一园区巡逻员被老虎咬伤,后被送往延庆县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2014年8月28日下午1点半左右,有人躺在空地上,身旁还有两只老虎。距离事发地50米左右,在空地上一身穿蓝色工作服的男子侧身躺在地上,一只老虎卧在男子腿边,另一只老虎则趴在男子头上,因挡住该男子的脖子和头部并未看清具体的情况。男子身旁约10米处停着一辆老式迷彩吉普车,车门关闭。两只老虎体表呈杏黄色,黑色底纹,身长约1.3米。随后,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救援工作人员证实园内一巡逻员被老虎咬死。被咬者系该园区巡逻员邵某,本地人,34岁,已在园区工作六七年。发现邵某时,他被3只老虎围着,衣服被撕破,上半身基本裸着,只有脖子上有被咬伤口。随后邵某被急救人员送至延庆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身亡。该知情人称出事后,孟加拉虎园区照常开放。据知情人介绍,一个园区只有一个巡逻员,主要的工作是开着巡逻车在园区内巡逻,避免发生游客扔食物时被老虎咬伤。巡逻员的工作时间是早8点到下午6点,"在园区内是严禁下车的,下车很有可能是上厕所"。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市场部经理曹先生表示,园方目前正在做家属安抚工作。猛兽区动物具有野性,园区有明确规定,游客以及工作人员在进入猛兽区内不能开启车窗,并且严禁下车。曹先生介绍,巡逻员在园区内巡逻时会开着吉普车,车内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并且车窗外都安装了铁网以保证巡逻员的安全,"每天工作人员会上都会强调在猛兽区严禁下车一事"。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最后赔偿了吗

赔偿了

2016年11月,赵丽(化名)和父亲将八达岭动物园起诉到延庆法庭,索赔家属因此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54万余元,其中,死者周某的索赔金额为124万余元,伤者赵丽(化名)的索赔金额暂定为30万余元。法院审理:2017年9月5日,在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中被咬的赵女士接到北京市延庆区法院传票,通知9月18日下午2点,她起诉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的健康权纠纷案将开庭审理。在起诉书中,赵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赔偿母亲周女士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

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最后是处理的

看是谁的主要责任,动物园的责任,就多赔点钱,要是游客的责任动物园就少赔点,可能动物园赔一点钱,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给的一笔钱,假设家属要求赔200万,最后法院只判赔几十万,就算你不服判决,闹到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估计维持原判,所以说不要去野生动物园。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

八达岭事件的女子的丈夫为什么不救人

可能是感觉老虎很厉害吧,跑出去了、又回来了、因为车里面还有孩子。

八达岭老虎伤人的事件

在北京延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老虎袭击游客,怎么看待这件事故的责任归属

如按法律层面来分析:

其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园方应负无过错责任,即系无论园方有无过错,都应负法律责任,应予赔偿;

其二,如有证据证明在事件中游客自身有一定过错并且园方对安全方面已做足防范措施的,可相应减轻园方责任。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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