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申报评审条件

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各行业人才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现行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的修订工作。要破除“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结合行业人才特点,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作为评价内容,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申报职称评审时提供近五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

申报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评审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能提供信息共享或者网上上传电子佐证材料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纸质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

2021年山东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扩展资料

山东省2021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

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设区的市以下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呈报;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呈报;省属企业总部负责呈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申报人的材料。

已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其呈报权限相应降低一级管理。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者有问题的申报人材料,呈报部门有权决定不予呈报。申报材料应当经呈报部门审查同意后,评委会方可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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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职称评审通知及职称评定要求


职称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一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以上; 、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前后累计参加工作满十五年,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021年山东省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山东省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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