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美国选举总统什么时候结束

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时间表美国 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 每四年举行一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例如,每个州都在国会有2名参议员和至少1名众议员,所以,任何州都至少有3票。但人口多的大州,除了这3票以外,众议员人数越多,选举人票数也就越多。196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华盛顿特区可以像州一样有总统选举人。这样,美国国会有100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期满后全部改选),加上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3票,总统选举人票总共为538票。一位候选人赢得的选举人票超过总数的一半(270张),即当选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只有到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手抚《圣经》,宣誓就职时,美国的总统选举才告结束。

美国大选结果哪一天出来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2008年是11月4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

美国大选什么时候结束

美国大选年是什么

美国的总统选举每四年、在能被4除的双数年中举行一次。总统任期四年,并可连任一次。美国总统选举的过程主要包括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活动、全国“选民(voters)”选举确定“选举人(electors)”、最后由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the electoral college)”投票表决选出总统。预选阶段通常在大选年1月底2月初到6月。期间,美国民主、共和两大政党的参选人分别进行竞选活动,以竞争各自政党的候选人提名。同时,参加两大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各州代表也在预选阶段产生。此后,两大政党通常分别在7月和8月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一般是在野党先行一个月,如今年是民主党在七月,共和党在八月举行的各自代表大会。大会期间,各州代表投票正式选出本党的总统候选人,并通过由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副总统候选人,同时确定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总统候选人(包括非两大政党的独立竞选人)即开始在全国范围进行拉选票的竞选运动,包括以各种方式大做广告、到各州作竞选旅行,所到之处广泛会见选民、发表电视演讲、进行电视辩论等等。大选年的11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则是大选日。大部分选民在这一天到指定的辖区地点投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在选举日当天亲临投票的选民则可以通过邮寄提前进行 “缺席投票”(absentee ballots)。选民在选举日投票时似乎是在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然而,总统的产生并非由全国所得选民票(popular vote)的简单总和决定,而是由选举人票(electoral vote)制度产生。兹简述如下:宪法规定,各州选举人人数分配与该州国会议员的人数相等。美国50州加上哥伦比亚特区(即首都华盛顿)共有538个选举人(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3名,相同于人口最少的州)。选举人的初步产生通常是由各州的自己所属政党提名,或自己争取提名而在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也就是说,两大政党各自产生一套选举人名单。这些选举人事先做出承诺会将选票投给提名自己的政党一方的总统候选人。任期内国会议员,高层官员,以及其他一些特定群体的人不能作选举人。在选举日,各总统候选人连同所属政党提出的选举人名单(整体概念,并不显示各人名字)列出让选民投票。选民投票给自己喜欢的总统候选人实际上是在投票选举、确定选举人,从而帮助总统候选人赢得多数选举人票,进而当选总统。因为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以外,48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均采取所谓“赢者通吃”制,即任何一位总统候选人只要赢得某个州的多数选民票,也就赢得该州所有的选举人票。要当选总统则必须赢得538张选举人票中的多数票,即至少270张。大选日后,于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星期一,各州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集会于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总统。由于选举人作过承诺,通常没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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