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的双方互相转化的例子有哪些

答案是肯定的.任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不会是永久的对立,永无协调统一的一天.任何矛盾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这是矛盾的规律性.就邻里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如此.比如说,两个人今天是好朋友,明天因为一点小事产生了矛盾,后天又有没处理好的问题使两人的小矛盾变成了大矛盾,过了一段时间,两个人的矛盾不但没有解决而且又发展了,形成了不好解决的敌对矛盾.有的由好朋友变为势不两立的两个人.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也有原来是矛盾对立的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双方的矛盾得以解决,成了比较要好的好朋友.象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关系和周边国家的关系也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什么是阴阳的对立统一

所谓的阴阳就是磁性的南北极。世间万物都是有磁场,磁性的,万事万物之间有无法脱离的联系。 说阴阳是对立的,是因为阴和阳是处在相反的两个面,比如说磁铁的南北极。 说阴阳是统一的,是因为阴和阳根本无法单独存在,还是像磁铁的两极,我们没有见过单独存在的南极或者北极,无乱把磁铁做的多大还是多小,即使碎成了粉末,依然存在的阴阳两面和正负极。用磁铁来描述阴阳是最简单好理解的例子,其实世间万物就是如此即使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在哲学范畴内,提到阴在阳之列,不在阳之对。是因为任何阳的一面都会存在的阴的属性,任何阴的一面里都有阳的属性,就好比,我们生活中出现了一个问题,我们想办法去解决它,无论我们采用哪种方式方法,即使得到最好的结果,在这个事情的操作中都会有负面的结果存在,即使认为做的再完美,都会有不足之处,只是这个不足之处对事情的结果影响大小之别罢了,取决于优劣点的取舍。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

什么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与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或状态,指明了事物的发展都是质变和量变互相过渡、交互进行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规律,它揭示了任何事物内部所包含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及其关系,说明了正是这种内在的否定性,促使事物化为自已的对立面,由肯定达到对自身的否定,继而再由否定进到新的肯定,即否定之否

质量互变规律——动力和源泉(质能互变)

对立统一规律——形式和状态(静止状态:作用力=反作用力)

否定之否定规律——方向和道路(道路弯弯曲曲、忽南忽北)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

马哲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事物发展的实质、形式、道路、动力诸问题中,最核心的是动力问题,因为动力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事物发展中为什么会出现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这种形式,为什么会形成否定之否定这样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道路,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唯物辩证法是其他范畴,其实质也是对立面的统一。

矛盾分析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就是教导人们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具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

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怎么理解

对立统一规律要分成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对立是指任何事物都存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万物的本源就是有和无的对立。万物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原始太初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否则也就谈不上万物的产生。这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已经说明万物是从有和无的对立中产生,这种对立是天生的。

统一是指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共同的运用下,形成了事物和它的变化。也就是说事物的变化是矛盾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再来看看万物是如何从无到有地产生的呢?没有物质实在的状态就是无,即“无,名天地之始”。这时候必然存在万物产生的规律,即“有,名万物之母”。这种既是无又是有的状态就是有和无这两个相互对立的矛盾的统一了。正是在无和有的共同作用下,万物产生了。

无和有的对立统一是辩证思维的原点。事物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产生了运动和变化。辩证法并未止步于此,它进一步指出事物的变化过程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这样一个过程又要经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三个阶段。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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