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7、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受理和审批程序,并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筑智能化资质二级归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受理和审批。地级市无权限。

建筑智能化资质二级归属哪里审批省里还是市里

猜你喜欢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88-888

邮件:admin@lcrz.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