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是什么

志愿者,指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特征: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

志愿者参与义务活动的动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自我取向,参与者着重个人学习与成长,获取个人内在的满足感,依个人感受来决定参与志愿者。

  第二类是人际取向,参与者着重他人和团体的影响,他们的目的是结识朋友,获得他人的肯定。

  第三类是情境取向,他们参与是为了回应社会责任,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志愿精神的内涵

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志愿者精神意指一种互助、不求回报的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无私奉献、不求回报”。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无偿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志愿精神指的是什么

志愿服务精神是什么,志愿服务理念是什么

(一)志愿服务精神是指一种精神体现,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提出者是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1)“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2)“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3)“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4)“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二)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志愿精神的意义和价值

志愿精神是指自愿为社会、组织或他人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一种精神状态。它体现了个人对社会责任的认识、关注和承担,代表了高尚的人文主义价值与精神追求。志愿精神的意义和价值如下:

1. 社会责任感:志愿精神是一种显著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它可以激发个人对社会和他人责任的认识与担当,促进个人逐步成为有责任感和能力的公民。

2. 共同成长:志愿精神可以促进社会和组织各个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帮助彼此了解和增长,同时也扩大了个人视野和社会交际面。

3. 彰显个人价值:志愿精神是一种为他人、为社会无私奉献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能让别人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同时也能显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和人格境界。

4. 职业发展:志愿服务不仅让个人在工作中更有成就感,同时也能够为职场交流埋下伏笔,有助于扩大人脉圈,增强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进而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5. 社会和谐:志愿精神的普及和行动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有助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综上所述,志愿精神是一种有着普遍而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能够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熔合,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志愿精神指的是什么

志愿服务精神是什么,志愿服务理念是什么

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可以提高自身的办事能力。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走进本期创文小知识,学习志愿服务的精神、理念和内容。

  服务理念

  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他人。

  服务内容

  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服务精神

  奉献、有爱、互助、进步。



志愿服务是几乎每个文明社会都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习志愿服务的精神、理念和内容,做雷锋的接班人!

(1)“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2)“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没有收入高低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3)“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4)“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志愿服务理念条款:

(1)确立基本原则。规定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2)明确管理体制。规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3)强化权益保障。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其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并提供必要条件;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开展相关培训;如实记录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情况等信息,无偿、如实为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4)强化促进措施。规定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对有突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鼓励有关单位、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志愿精神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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